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一,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情況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公司2021年度實現合并凈利潤91,062,292.47元,母公司實現凈利潤91,195,349.32元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積金9,119,534.9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體股東分配的利潤合計為377,160,138.24元,資本公積金余額為272,586,456.85元,其中盈余公積48,061,502.84元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和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相關規定,考慮到公司未來持續健康發展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2022年3月10日總股本192,183,162.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48元,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由于股票回購,可轉債轉股等原因而發生變化的,將按每股分紅比例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
二,利潤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規性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公司章程》及《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等規定,符合公司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利潤分配計劃,股東長期回報規劃以及做出的相關承諾,有利于全體股東共享公司經營成果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
三,審議程序及獨立董事意見說明
董事會審議
本次權益分派預案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意見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顧股東的即期利益和長遠利益,董事會提出的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未來發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長遠利益同意將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相關會計準則及政策的規定,公司利潤分配預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規,有利于公司實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和回報股東。
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并經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后方可實施。
四,其他情況說明
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分配政策,滿足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規定在本議案事項披露前,公司已嚴格控制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并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
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尚須經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
可實施,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3月22日
。